龙泉驿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
招商(租)公告
为规范龙泉驿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提高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成效,经区政府同意,按照“政府支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由区国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对我区在建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洪安)按法定程序进行统一招商(租)。现就有关招商(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租)方: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招商(租)内容:龙泉驿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及运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在再生资源行业已有成功运作的经验与业绩证明。
3、具有四川省再生资源经营资格相关证照。
4、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5、按照区商务局《龙泉驿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设方案》进行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的统一布局、建设、运营和管理,不断完善和加强我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四、招商(租)经营年限:十年(含再生资源市场建设、回收网点建设施工期一年)。
五、招商(租)程序:
1、区商务局编制《龙泉驿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设方案》,并按照方案编制招商(租)公告。
2、招商(租)公告将于2009年8月31日(北京时间)起在龙泉开发报和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之窗(网址:http://longquanyi.mofcom.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3、9月7日前各投标单位编制完成竞标方案(竞标方案于9月8日下午2:30时由监督部门拆封)。
5、2009年9月8日下午2:30时,区商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国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区商务局五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招租比选工作,并当场公布运营商。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龙泉驿区商务局二楼市场规划建设科
联系人:袁 鸿 联系电话:028-84853729
招商(租)方: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