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自全面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龙泉驿区商务局认真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登记,迅速建立了一批合格、规范的指定销售网点,销售网络遍布全区各街道、乡镇;为积极引导和促进广大农民朋友消费,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根据家电下乡管理信息系统资料显示,截至8月31日,全区累计销售各类家电下乡产品22817台,销售金额4068.01万元(农民可以得到财政补贴资金528.84万元)。其中:冰箱14427台,金额2978.61万元;彩电5457台,金额649.65万元;手机283台,金额17.11万元;洗衣机1772台,金额197.41万元;计算机53台,金额17.76万元;空调799台,金额202.67万元;热水器23台,金额4.65万元;微波炉2台,金额0.12万元;电磁炉1台,金额0.03万元。